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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易燃液体具有哪些危险特性?——气瓶运输车

本文章发表于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04-20

三类易燃液体具有哪些危险特性?
1、易燃易爆性。易燃液体挥发的蒸气会与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,当浓度达到一定范围(即爆炸极限)时,遇明火或加热就会引起燃烧或爆炸。
2、与氧化性强酸及氧化剂发生反应。遇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强酸,如高锰酸钾、硫酸、硝酸会剧烈反应而自行燃烧。
3、不同程度的毒性。大多数易燃液体除具易燃、易爆特性外,还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,可通过皮肤、消化道或呼吸道被人体吸收而中毒。
4、高度挥发性。在任何温度下都会蒸发,并在加热到沸点时迅速速变为气体。不少易燃液体蒸气又较空气重,易积聚不散,特别在低洼处所、通风不良的仓库内及封闭式货厢内积聚产生易燃易爆的混合蒸气,造成危险隐患。
5、高度流动扩散性。大多易燃液体相对密度较小,且不溶于水,会随水流动而扩散。
6、受热膨胀性。因受热或环境温度变化,易燃液体挥发生的蒸气会引起包装容器出现“鼓桶”现象,造成液体外溢甚至爆炸。
7、易积聚静电。因振动、摩擦作用极易积聚静电,特别是罐车灌装时流速过快也极易积聚静电,静电荷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静电放电,引起可燃性蒸气的燃烧爆炸,后果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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